依据《刑法》第303条第1款: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的公告第43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组织三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五千元以上的;
(二)组织三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五万元以上;(三)组织三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二十人以上的;(四)组织中国公民十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五)其他聚众赌博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以营利为目的,以赌博为业的,应予立案追诉。赌博犯罪中用作赌注的款物、换取筹码的款物和通过赌博赢取的款物是赌资。通过计算机互联网推行赌博犯罪的,赌资数额可以根据在计算机互联网上投注或者赢取的点数乘以每一点实质代表的金额认定。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使用方法律若干问题的讲解第1条: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是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三)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四)组织中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第2条: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互联网上打造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同意投注的,是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开设赌场”。
第5条:推行赌博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具备国家员工身份的;
(二)组织国家员工赴境外赌博的;
(三)组织未成年人参与赌博,或者开设赌场吸引未成年人参与赌博的。
引使用方法条
《刑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