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为房产项目的可行性进行法律论证,出具《项目投资法律建议》。
2、 通过起草文件、协议,参与谈判、投标和拍卖,获得土地用权。3、 审察、起草征地、拆迁安置与补偿协议订立、裁定等事宜。
4、 审察获得土地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条件并帮助获得。5、 通过起草或审察协议帮助开发商完成委托项目建筑策略设计和建筑施工图设计。
6、 通过协议管理和审察的方法使项目完成工程开工的前期筹备工作。7、 以合法性、低风险性审察为原则,帮助开发商汇集自有资金、抵押筹资、发行公司债券和股票、吸收各类信托基金、借用有经济实力的公司合作开发与预售楼花收取定金和售房预收款等方法筹集开发资金。
2、 招投标阶段律师服务
1、 审察施工招投标单位的合法性。审察招标书的合法有效性。2、 草拟招标文件或审察招标书、投标需知、协议条件、协议条约。
3、 审察投标方的资质及其文件资料的合法有效性并出具法律建议书。4、 参加招标会、开标会、评标会,保证程序的合法性。
5、 草拟、审察中标工程承包协议。6、 协调、处置在招标过程中招标方与投标方之间发生的争议或纠纷。
3、 工程建设阶段律师服务1、 帮助审察或负责签订总承包、分包、采购、供用电、公共配套设施协议等一系列有关协议并监督协议的履行。
2、 项目施工中打造规范严密的操作程序和议事规则,做好证据材料的留存。3、 项目竣工验收阶段协调与有关方面的关系,就法律责任问题与程序问题提出建议。
4、 因项目停建、缓建,施工方逾期竣工、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工程理赔发生纠纷,律师作为委托代理人全程参与调解并出具法律建议书。4、 销售阶段律师服务
1、 审察待售产品房项目是不是拥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预售、销售条件,并提出相应的法律建议。2、 为获得预售许可证进行文件筹备,帮助或负责获得预售许可证,并帮助办理预售协议的登记备案手续。
3、 帮助选择中介代理商、广告商等并草拟、审察代理销售协议、广告协议及其他协议。
4、 帮助开发商办理房地产预售和现售,并提供预售和现售的法律服务。5、 审察、起草、修改《产品房销售协议》,参与购房谈判,并帮助或负责签订售房协议和被充协议。
6、 为签约提供律师鉴证服务。帮助公司监督产品房销售(预售)契约的履行,负责调解和处置在协议履行中产生的纠纷。在本页浏览全文>>上一页1 2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