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货物。一般进口货物应填写一式二份;需要由海关核销的货物,如加工贸易货物和保税货物等,应填写专用报关单一式三份;货物出口后需国内退税的,应另填一份退税专用报关单。
2、货物发票。需要份数比报关单少一份,对货物出口委托海外销售,结算方法是待货物销售后按实销金额向出口单位结汇的,时可准予免交。
3、陆运单、空运单和海运进口的提货单及海运出口的装货单。
4、货物装箱单。其份数同发票。但散装货物或单一品种且包装内容一致的件装货物可免交。
5、出口收汇核销单。所有出口货物报关时,应交验外汇管理部门加盖 监督收汇 章的出口收汇核销单,并将核销编号填在每张的右上角处。
6、海关觉得必要时,还应交验、货物产地证书等。
7、其它有关单证。包含:
()经海关批准准予减税、免税的货物,应交海关签章的减免税证明,北京区域的外资企业需另交验海关核发的进口设施清单;
(2)已向海关备案的进出口的货物,应交验海关核发的 登记手册 。
中顾法律网 > 行政诉讼 >
- 上一篇:减资和股权变更能否同时做
- 下一篇:容易见到出口单证(票据)
行政诉讼相关
- 07-23 刑事赔偿款如何赔偿
- 07-22 二审终审驳回之后去一审法院吗
- 07-21 出境货物报检常识
- 07-21 出口产品检验与预先检验
- 07-21 入境动物怎么样办理检验检疫手续
- 07-21 中国海关总署关于对未年审报关单位和报关员
- 07-20 怎么样填写出口许可证
- 行政诉讼在线
- 热门行政诉讼
- 热门城市
